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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越秀地產公告稱,公司接獲廣州地鐵的全資附屬公司廣州地鐵投融資(香港)有限公司(“廣州地鐵認購方”)就供股提供的不可撤回承諾(“廣州地鐵不可撤回承諾”)。于本公告日期,廣州地鐵實益擁有6.16億股股份(“現有廣州地鐵股份”),相當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9.9%。
根據廣州地鐵不可撤回承諾,廣州地鐵認購方不可撤回地向公司承諾(其中包括):其不會,并將促使其代名人(包括代表其持有現有廣州地鐵股份之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不會于廣州地鐵不可撤回承諾日期起至2023年5月29日下午四時正(即最后終止時間)止期間,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現有廣州地鐵股份,或就任何現有廣州地鐵股份設立任何權利、權益、優先權或任何其他產權負擔;
待公司向合資格股東寄發章程文件后,其將或將會促使其代名人(包括代表其持有現有廣州地鐵股份之中央結算系統參與者):于最后接納日期下午四時正或之前按照章程文件之條款悉數承購其根據供股就現有廣州地鐵股份而向其暫定配發的供股股份(“廣州地鐵配額股份”);及向公司或過戶登記處交付有關廣州地鐵配額股份之暫定配額通知書(并無分拆或放棄),連同就配發予其的有關廣州地鐵配額股份應付之全額匯款。
盡管有廣州地鐵不可撤回承諾,額外承諾股份的數目及包銷股份的數目保持不變。公司確認,于供股章程日期或最后實際可行日期(視情況而定)供股章程內的披露資料仍然準確及保持不變。
截至發稿前,越秀地產報9.45港元/股,跌幅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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