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4月14日丨陽光能源(00757.HK)公告,于2022年4月14日,曲靖陽光(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與投資人、譚文華及譚鑫訂立認購協議。據此,曲靖陽光有條件同意發行,而投資人有條件同意認購本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的可換股債。
根據最低轉股價每股曲靖股份不少于人民幣26.3元及假設可換股債按最低轉股價悉數轉換,可換股債將轉換為最多9,505,703股曲靖股份,相當于:(i)本公告日期已發行曲靖股份總數約6.95%;及(ii)經悉數轉換可換股債擴大曲靖股份總數約6.49%。
集團擬將發行可換股債所得款項總額約人民幣2.49億元(扣除相關開支后)應用于設置單晶爐設施及其他有關單晶硅棒及單晶硅片生產中的拉晶工序的設備,以及用作曲靖陽光的一般營運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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