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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貝網8月4日,明珠股份(833172)近日發布公告稱,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云南證監局關于對明珠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6號),主要內容如下: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未按期編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該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91號)第八條和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云南證監局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由于公司2021年度審計及年報編制工作未完成,公司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掛牌的風險。
據了解,相關風險事項不涉及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可能導致觸發強制終止掛牌情形。
公司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編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云南證監局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誠信檔案。
此外,由于公司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含)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股票終止掛牌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掛牌公司出現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中期報告,自法定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或者改正之情形,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終止其股票掛牌。
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909,709.01元,較上年同期虧損增加。
挖貝網資料顯示,明珠股份是一家以百合鮮切花及種球生產經營為主的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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