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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標電動車在速度和電機功率等方面,存在相應的限制和標準。不過,一些商家會對國標電動車進行非法改裝,通過非法途徑盈利。
據報道,10月17日,由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銷售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楚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
同時,根據檢察院公益訴訟請求,楚某某被判令于判決生效之日起30天內在國家級媒體上就其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公開賠禮道歉、在國家級媒體上發布消費警示(已履行)、召回已銷售的改裝電動自行車并消除安全隱患、賠償經濟損失。
據悉,2020年起,犯罪嫌疑人楚某某在經營某電動自行車行期間,明知國家規定《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電池標定電壓不得大于48v、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仍對外銷售非法改裝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以此獲取非法利益。
截至2021年10月24日案發,楚某某共銷售非法改裝的超標電動自行車20余輛,銷售額達人民幣6萬余元。同時,公安機關還根據線索一舉抓獲了銷售超標蓄電池的上游供應商李某某等人。
此外,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電動自行車違規改裝提速問題,不少電動自行車經銷商門店工作人員表示,新國標電動車,上完牌照之后,他們可以解碼。
即“解除速度限制”,出廠設定都是25公里/小時,但是一解過之后就是35、40公里/小時。
但是非法破解國標,對用戶來講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同時對經銷商和一些改裝店來說,也屬于非法行為。
關鍵詞: 還敢破解國標車經銷商銷售20輛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