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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余夢嬌)江蘇省人社廳近期下發通知,要求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評價。結合專業特點,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例等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通知提出,在職稱評價中將強化品德評價正向激勵作用,對在職業道德方面獲得各類各級獎勵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申報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在標準量化時適當占一定的權重。對于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將實行“一票否決制”,突出誠實守信考核,在業績成果形成、成果評價、成果發表等重要節點核查申報人員是否存在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對違反職業道德的情形,視其嚴重程度,規定不同程度和時限的懲戒措施。
通知要求,要合理設置和使用論文、專著等評價指標。各職稱系列(專業)評價標準逐步將論文“必選”轉變為成果“多選”,建立“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
破除不合理的學歷限制性門檻。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專業外,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可允許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不得將出國(出境)學習經歷作為參與職稱評審限制性條件。
完善青年人才評價激勵措施,在設定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通過率時,對35周歲以下優秀青年人才安排專門比例,重點遴選支持一批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真才實學、堪當重任的優秀青年人才。探索建立優秀青年人才舉薦制度。優秀民營企業青年人才可以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在站博士后可以直接申報評審副高級職稱,已具備副高級職稱的可以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
建立與產業發展需求和經濟結構相適應的企業人才評價機制,對取得突出業績貢獻的優秀企業家、經營管理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申報條件,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考核認定,推動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對為經濟發展和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具有絕招、絕技、絕活,并長期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工作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可放寬學歷、資歷、年限等申報條件,注重評價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難題、參與技術改造革新、工藝改進等方面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加大愛崗敬業表現、實際工作業績和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著力提升基層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激勵人才扎根基層一線建功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