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桂林,一男子在某酒吧的男廁所小便時,突然發現通過小便池上的鏡子,竟然能看到外面的洗手池,而洗手池邊的女性們,有的在補妝,有的在整理內衣。不過,從外面卻看不到小便池內的景象。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事發當天,男子在酒吧玩的正嗨時突然尿急,便來到了男廁所。不過在進入小便池前,男子經過了一處開放式洗手池,看到幾名女性對著洗手池上的鏡子在補妝,而鏡子的背面就是男廁。
本來男子還在嘀咕,這樣的設計不怕有人把鏡子砸了嗎?結果走進男廁后,他才知道另有乾坤。原來,站在男廁的小便池處,可以通過小便池上的鏡子,看到清晰地看到外面洗手臺邊的女性的動作。
雖然洗手臺是開放式的,男女都可以用,但男子總覺得這樣很不妥。于是男子拍了視頻,并向市監局進行了反映。目前,市監局稱此前從沒人舉報過,如果查證屬實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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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個設計真的讓人匪夷所思,男廁外面的洗手臺并不像是女廁專用的,這連遮擋的簾子或者門都沒有。而且從視頻來看,男子從洗手臺邊進入男廁前,他能看到洗手臺邊所有女性的舉動。也就是說,這應該是男女共用的,開放式洗手臺。
有網友表示,即便是開放式的洗手臺,這樣的設計也讓人覺得一陣惡寒。畢竟洗手臺邊的女性并不知道,自己整理內衣、補妝的過程都被鏡子背面的男人們看到了。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既然是開放式的洗手臺,那酒吧就沒什么問題,女性應該注意保護自己的隱私。
2、從法律上來講,男子的拍攝行為與酒吧設置這種鏡子的行為,該如何評價?
首先,我們來看下男子是否有責?
如果男子明知道鏡子的貓膩,故意在那偷拍的話,這屬于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
民法典第1032條第1款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偷窺、偷拍、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而本次事件中,不管這是公共洗手池還是女廁的洗手池,男子一開始并不知道這個鏡子的貓膩,他也是無意間才發現的。而侵犯他人隱私,主觀上應當具有故意的。
因此,男子的行為并不算侵犯他人隱私。至于男子拿手機拍攝的行為,這屬于搜集證據以及曝光酒店的違法行為,并無不妥。
其次,我們來看下酒吧是否有責?
本次事件中,這些女性在整理內衣時,是對著鏡子的,而且旁邊也都是女性,這才促使她放心整理起了內衣。可酒吧隱瞞了鏡子的實際情況,導致女性誤以為這就是塊普通的鏡子。
如果這些女性知道鏡子的貓膩,是絕對不會去整理內衣的,因為這是她們的隱私。而酒吧故意這樣設計,確實侵犯到了女性顧客的隱私。
民法典第1032條第2款規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由于酒吧屬于經營性的公共場所,故應當對顧客的安全盡到保障義務。而這個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保護顧客的隱私。
民法典第1198條規定,經營性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酒吧應當向被侵害到的女性們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同時,酒吧也要拆除鏡子,并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
最后,酒吧雖然是供人消遣娛樂的地方,但也不能不尊重人。這種玻璃的設計,明顯是對女顧客的不尊重,同時也是對男顧客的不尊重。有些男顧客到酒吧,就是為了借酒消愁,或者感受一下氛圍,沒有非分之想。
@法律公開課 對于此事,你們怎么看?歡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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