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劉 萍
通訊員 宋培廷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從今年8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撫恤補助標準,惠及全市4.3萬余名優撫對象。今年10月份前,撫恤補助金(含提標部分)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此次標準調整后,殘疾軍人的撫恤金、“三屬”撫恤金提高幅度均達到10%左右;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提標后抗戰時期入伍的達到每人每月1810元、解放戰爭時期入伍的達到每月1800元、解放后入伍的達到每月179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參戰退役人員、涉核退役人員生活補助金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600元;60歲以上農村籍老年義務兵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5元;在鄉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補助金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