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生今日午間發布公告,近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長春長生”)收到國家稅務總局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稅務事項通知書》,依據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關于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公告》文件之規定,從2017年度起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企證書編號:GR201722000103)高企技術企業資格。根據相關規定,決定追繳長春長生自2017年度起因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而不繳少繳的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
公告稱,長春長生因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而補繳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較大影響,具體影響須待稅務機關進一步確認。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