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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訊 6月8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第四批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北京南鑼烤魚店等5家單位因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被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等執法部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當場給予警告。
典型案例包括北京南鑼烤魚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北京吉祥百惠超市(白小平)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北京韓丙林小吃店(韓丙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北京新建遲立超市(程寶新)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和北京祥福齋酒家第一分店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案。東城區、昌平區、密云區、通州區和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北京南鑼烤魚店、北京吉祥百惠超市、北京韓丙林小吃店、北京新建遲立超市和北京祥福齋酒家第一分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上述商家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上述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責令5家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為,當場給予警告。
(記者 賈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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