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長假后證監會首個例行發布會,證監會便釋放了一項對外開放重磅的政策,即明確提前取消期貨公司,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外資持股的股比例限制。
具體來看,
2020年1月放開期貨公司的限制,
2020年4月1日放開基金公司的限制,
2020年12月1日放開證券公司的限制。
這意味著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工作在向前邁出一大步。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稱,經研究,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有關主體可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外商投資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向證監會提交行政許可申請,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持有期貨公司股權比例可至100%,證監會將依法依規予以審批。
早在2018年博鰲亞洲論壇上,我國進一步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發布。
彼時發布的金融領域的開放措施有六方面,其中便包括: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
而在此前的2019年夏季達沃斯論壇上,中方也宣布將提前一年全面放開金融業股比限制,金融業全面開放提速。也就是說,將會在明年也就是2020年提前一年取消證券、期貨、壽險外資股比限制。
今年7月20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布了一系列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回應了上述內容,在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中明確提出,將原定于2021年取消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的時點提前到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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