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重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期權的地位逐年上升,與其他兄弟投資工具相比,期權非線性的損益結構,使得其在風險管理方面技能出眾,資金“保險”的功能為其贏得了一大批鐵粉擁躉。
期權可以視為一種選擇權,在期權規定的時間內,權利方可以選擇行權或者放棄行權,而義務方必須履行約定。
認購與認沽的辯證關系
買入認購期權指在支付權利金后,約定期權買方有權在約定時間,以約定價格從賣方手中買入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的合約。相當于看多標的物的未來,如果是買入認購期權,持有到期后,標的物上漲到預期水平,那么期權的買方的收益上限由標的物上漲的幅度決定。
買入認沽期權指在支付權利金后,約定期權買方有權在約定時間,以執行價格將約定數量的標的證券賣給期權賣方的合約。此類期權可以視為對標的物看跌,如果未來標的物沒有如預想中的下跌,可以選擇不行權,損失則為權利金。
綜上可以看出,權利方的損益特征概括為“收益無限、虧損有限”,而賣方卻與之相反。雙方的關系就像投保人與保險公司,期權的買方就像“投保人”,以小本金撬動大杠桿,約定期間達到約定價格則兌現利潤。期權的賣出方則扮演著“保險公司”的角色,通過各種風控方式,多次賣出“權利”,賺取大概率下的“權利金”。
權利方與義務方的風險博弈
期權屬于金融衍生產品,風險并不低。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讓同學們清醒認識與有效防范期權風險,學長來說一說權利方與義務方的風險。
提起權利方的風險,權利金的損失最直觀,雖然單次放棄行權的損失可能不多,但日積月累之下,損失也會很可觀。
而另一種損失來自于時間的損耗,期權是有“保質期”的,隨著到期日的臨近,期權的時間價值減小。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標的證券價格波動未達預期,那么持有人所持有的頭寸將失去價值;即使投資者對市場走勢判斷正確,如果期權“保質期”已過,投資者也無法行權。
單純就賣出期權來說,期權義務方的收益上限被鎖定,而損失則因為標的證券價格波動而承擔著上不封頂的風險。
因此,為了保證賣方在不利價格下,也必須承擔義務,引入了義務方交納保證金的制度。這一制度在防止違約的同時,也為義務方帶來了新的風險,隨著市場波動,可能會被要求提高保證金額度,若無法按時補交,則有可能被強行平倉。
股票期權的投資者資格
如果同學們對風險有了一定的認識,并認為自己可以承擔相應的風險,是否就可以進行期權交易了呢?別急,市場準入有門檻。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規定,個人投資者參與股票期權交易需要做到“五有一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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