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科學匹配貸款期限和企業生產經營周期,穩企業、穩預期、穩資金、穩銀企關系,浙江銀保監局印發《浙江銀保監局關于建立“連續貸+靈活貸”機制 進一步提升信貸穩定性和匹配度的通知》,推動轄內銀行業結合浙江實際,科學匹配貸款期限貸款期限和企業生產周期,持續緩解貸款期限錯配和頻繁轉貸壓力,降低融資成本,有力保障實體經濟有效需求。
一、工作目標
通過信貸資金穩定可預期、還款方式靈活適配的“連續貸+靈活貸”機制,優化信貸資金供給結構,科學匹配企業生產經營周期,穩定企業融資預期。力爭2022年末轄內“連續貸+靈活貸”機制貸款余額占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余額比例超50%,“連續貸+靈活貸”機制貸款余額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占比超50%。
二、準入標準與支持重點
遵循市場化、專業化風險判斷確定準入標準,鼓勵實行正面+負面的動態“名單制”管理。重點支持依法合規經營、生產經營正常(包括受疫情影響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但有恢復正常生產能力,企業發展前景良好)、信用資質良好、符合發放流貸資金周轉貸款條件以及銀行機構基于審慎經營、合規管理要求的其他條件的企業。
三、服務模式
推進“4+X”框架,總結深化現有的無還本續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循環貸款和年審制等服務模式,鼓勵銀行機構持續迭代開發適應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流動資金貸款產品服務。
(一)無還本續貸模式。對流動資金周轉貸款到期仍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等客戶,經其主動申請,提前按新發放貸款要求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在原貸款到期前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以新發放貸款結清已有貸款的貸款服務。不包括發生不良后的貸款重組、貸款展期等情況。企業可以通過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等渠道,線上申請無還本續貸。
(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模式。貸款期限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下同)的流動資金貸款服務。
(三)循環貸款模式。重點為小微企業量身定制純線上隨借隨還類循環貸款產品,客戶通過授信審批后,在額度內可循環使用資金,支取時無需再次審批。
(四)年審制貸款模式。指在期限1至3年流動資金貸款合同中合理設置年審標準,對每個融資時段到期前通過年審的客戶,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即自動進入下一個融資時段,緩解客戶短期還款壓力,降低轉貸成本。
(五)其他模式。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創新,立足期限匹配、還款方式靈活,持續迭代開發適應各類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的流動資金貸款產品服務。
四、完善配套機制
一是加強信貸精細化管理,根據企業資金流特點合理確定授信額度和期限,減少期限錯配。
二是優化管理流程和系統改造,建立提前審貸和續授信審查等機制和電子業務流程。
三是加強久期管理和貸后資金用途監控,合理確定貸款風險分類,符合正常類標準的,應當劃為正常類,不得用于掩蓋不良資產。
四是落實落細盡職免責制度,合理確定風險容忍,明確基層員工操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