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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3月9日丨大生農業金融(01103.HK)公布,有關上海庭棟實業有限公司就公司向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提出破產重整。
公司于近日獲告知,法院已于2023年2月3日就重整公司委任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管理人("管理人")作出決定。
根據《中國企業破產法》,管理人須履行下列職責:(1)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2)調查債務人財產狀況,制作財產狀況報告;(3)決定債務人的內部管理事務;(4)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和其他必要開支;(5)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6)管理和處分債務人的財產;(7)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8)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及(9)法院認為管理人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一則公告已于全國企業破産重整案件信息網刊發,管理人目前正在法院的監督下對意向重整投資人進行公開招募。除非管理人進一步延長,重整投資人的登記時間將于2023年3月17日下午六時結束。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將于2023年4月18日召開,及于公告日期,尚未制定《企業破產法》規定的重組方案。公司將密切留意破產重整的進展,并積極與債權人尋求合適的解決方案以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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