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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的公示
為切實推進贛榆區超限超載源頭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對貨運站場、工礦企業、砂石料廠等易出現超限超載現象的貨物裝載源頭的監管,加大源頭治超力度,根據《江蘇省公路條例》《省安委會關于印發從嚴開展公路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連云港市贛榆區道路貨物裝載源頭超限超載治理實施細則》(贛治超辦〔2020〕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治超實際需要,按照“應列盡列”的原則,區治超辦組織對贛榆區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進行動態調整,現向社會公示。
各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要嚴格落實車輛合法裝載和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確保出站(場)車輛無超限超載行為。各鎮、園區及貨運源頭單位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加強貨物裝載源頭單位監管和執法,落實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巡查、檢查和監管工作制度,督促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建立健全車輛裝載配載安全管理制度,規范裝載配載貨物,如實登記車輛證件信息、計重、開票、簽發運單,并將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安裝稱重監控設施及使用等情況納入監管范圍,重點檢查裝載源頭原始數據與上傳信息平臺數據一致性,檢查有無未稱重車輛和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出廠等現象,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要責令整改,依法予以處罰。
附件:贛榆區重點貨物裝載源頭單位一覽表
連云港市贛榆區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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