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端(商業)信用流轉通常由核心企業發起,如中車云信、海爾云單、比亞迪迪鏈等等,后有開發者使用區塊鏈技術支持企業“發幣”。P2P平臺一般不認為這些供應鏈金融、類票據業務與網貸有聯系。但事實上,任何企業都有賒欠款,大至股權轉讓款數千上億萬元拖欠數年,小至裝修工程款、辦公用品也長期拖欠,額度大小與企業是匹配的。這類款項的風險與民間借貸相比并不更低。
“專門促進B端信用流轉”組織也不是新形式,云信的運作主體某金融信息咨詢公司就是這樣的特定目的組織,是公司制的。除了公司制之外,互聯網平臺也可以“信息中介”的形式開展這一項業務。
B端信用流轉是基于信息技術系統的金融創新,屬金融科技(與“互聯網金融”有區別)。在實施中,大致有以下步驟和要求:
一、界定金錢債權資產,將不可撤銷的付款承諾發行為記名、自由流轉的電子票據。B端信用流轉沒有金融屬性,但可幫助企業節省資金,是有內在價值的服務,目前核心企業投入上千萬元構建這類系統。
二、將上述付款承諾的法律屬性如期限、承兌主體等進行標準化處理,形成具有高度流動性、可投資、風險可控,易于對接傳統金融機構的金融科技產品,為企業提供增值服務。
三、結合保理公司、小貸公司等節點型組織,尋求共贏,增加自營業務收入。
四、資產標準化與技術選型(如是否應用區塊鏈技術)須考量兩點合規要求:滿足法律行為有效性要求,隨法規發展對接速裁法律程序;滿足稅務、反洗錢的要求。
五、結合風控需求,開發新型投資品。順應區塊鏈監管政策要求,開發鏈上免監管的加密數字資產。該資產在經濟屬性與技術實現兩方面高度保護投資人利益,透明可信,無須建立傳統財務帳簿,無須牌照式業務監管。
工信部、發改委、財政部和國資委2018年底印發、一份行動綱領式的文件《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三年行動計劃》中的措施與思想內核部分吸收在本文中,感興趣的可以自行搜索。這份文件一改過往以“禁止企業直接借貸”為核心的路徑,提出企業融通、企業網絡的愿景,網絡金融中介有望在此激進趨勢中發揮巨大的作用。
什么是商業信用
是以提供商品或服務的能力為擔保的、不可撤銷的付款承諾。在金融的角度,“信用”系指還款能力。企業則應擴大解釋為有商品或服務提供能力的法人和個人。下文我們用“企業發幣”這種更口語化的形式表達企業寫白條、賒欠等付款承諾行為。寫欠條或者白條,若以發行代幣的行為完成,體驗極端類似“收付款”,收到代幣的一方可以把它花掉(傳統如票據支付)。如果B端信用流轉系統能夠“無感支付”,用戶有貨幣使用感,就達到了系統商業化的要求,“企業發幣”就實至名歸了。商業信用記錄聚合為征信數據,可以獲得銀行融資。
目前各類核心企業發行的“信、單、票”,本質都是助貸系統。應收帳款融資是銀行替甲方付款,所以銀行需要接受乙方申請,在人民銀行平臺辦理質押,通過查驗發票或者對接物流數據,核定貿易融資的真實性,再將余額凈值打個折,給企業核定融資額度并放款,第三方推動整個事情非常麻煩。甲方主動建一個B端信用流轉平臺,相當于自助式解決了3個月到一年期的短期貸款。銀行后續跟上,提供清結算服務,并以資金成本優勢給企業加一些杠桿。
這個風氣大約是從2015年左右開始的。到了2018年中至今,由于市場不景氣、銀行資產荒,票據類資產利息低于存款利息、高于商業銀行從央行融入資金的利息,票據融資被用來套利,商業銀行與客戶合謀,套取融入央行資金,大約能賺2個點利差。B端信用對接銀行征信在這期間出現了井噴。企業融資渠道通過信用數據積累會越來越暢通,應是長期的趨勢。
總的來說,B端信用流轉平臺可以側重融資或者側重支付。本文受區塊鏈思想影響較深,側重的定位于“分期付”的B端信用流轉平臺是側重支付的,企業可以不引進保理公司、只承諾分期付款,點對點系統重在記錄企業的還款能力,存證而不審核付款依據,只需要企業財務部門配合、無須監督物流。
信息中介平臺的角色和職能
前已提及,助貸(助企)、風控、引流是B端信用業務的核心。同時,行業中存在一種觀點,認為信用流轉平臺本身不營利,須解決營利問題。一些平臺以“吸收最具體量的核心企業數百家、數年不營利”換取成規模的企業信用流轉網絡。
既然企業通過自有資產(或者提供擔保)維持信用幣的流動性,銀行通常是還款環節的代結算角色,則“點對點”的結構是適用企業發幣場景的。中介平臺的職能包括:
一、審核并披露企業端代幣的主體、擔保情況和其他統計數據;
二、建立支持企業端代幣流轉的技術系統,并為小貸公司等有存量客戶的金融中介機構提供用戶入口協議、支持渠道運營;
三、以咨詢和顧問角色籌集投資/擔?;?、輔導對接保理公司;
四、制定債權流轉資產標準,鋪通商務渠道,用戶使用任一企業的代幣都可以向全網任意企業采購,實現“無感支付”,并藉此營利。
前三點是成熟的風控、助貸業務,容易操作。非標債權的標準化,用于信用流轉目的,與用于融資的目的,結構是不同的。用于融資目的,應明確借款用途,即底層資產清晰;但信用流轉強調支付便利性,例如票據中的“小票”經常被票據中介收集給大企業拿去支付貨款,這些“小票”往往發行主體不同、期限不同,只是一古腦的作為現金背書給了中小企業,銀行兌付保證是核心。
從支付流轉角度講,企業信用的有限性是商業信用流通的實質障礙,沒人愿意接受沒有銀行承兌的票據。但事實上維持B端信用流轉的,都是企業的自有資金,企業帳戶或資金池缺錢時,銀行有各種理由拒絕貼現票據。銀行的作用最多是加一些杠桿,因此近年相當部分的企業通過關聯保理公司維持B端信用流轉。這類“信單票”代幣在最初發行時,供應商都會試探著拿去貼現,發現貼現沒有障礙,才放心拿去轉讓。形成使用習慣后,就初步具備了商業信用代幣流轉的基礎。
如何形成流通網絡,目前應仍有創新余地。成熟的模式如“云信模式”是將多個企業的信用整合成一個云信,形成“共識”,幾十家甚至幾百家的央企的供應鏈上下游、品牌影響所及,都可以流通使用云信,規模爆發后會非常便利,有歷史上銀行券的使用體驗。中介平臺的核心任務就是整合信用,使B端信用獲得認可度、“花的出去”。
總結成熟模式,開展此類業務需要標準化還款承諾、長期履約形成信用,提供合理甚至充足的擔保,保證系統的持續性和生命力:
一、保證企業代幣“花的出去”。
這有兩點要求,一是功能上,需要補充B2B或者C2M的電商模式;二是交易擔保方面,除現金流杠桿外,企業擔保物分為足值不足值、流動性好與壞之分,都影響企業信用的流轉。中介平臺需要統一核驗企業擔保物,對接增信服務,支持企業在總擔保額度下發行代幣。
更重要的是,不同平臺需要便捷“互認”,即客戶的代幣可以跨平臺流轉。瑞波的“trustline”思想應是關鍵的啟發,細節專文探討。
二、債權標準化。
不同企業如海爾、美的、某山寨企業、比亞迪的代幣如何無縫對接?一張8月到期的海爾云單,如何與山寨企業10月到期的信用兌換?持有“不同發行人、違約風險不同的一堆小票兒”的企業,怎么花掉這筆錢?實現的方法可能不只一種,本文推薦“平均分期法”,詳見下文。
比照負利率貨幣發行“平權”B端信用是最優解
資產標準化才能有流動性。金錢債權標準化可獲得類似貨幣的流動性,如票據可通過不斷的背書轉讓,在“扎貨”市場上每天流轉數次。之所以流動快,一方面是由于存在息差,票據總比現金便宜;另一個原因也是因為“劣幣驅逐良幣”,只要手頭有票據,企業都傾向于儲蓄現金,使用票據付款;中介的“小票業務”就是為大企業收集小票用于支付供應商。無論核心企業對供應商的強弱勢地位是否存在,劣幣效應是客觀存在的推動力。比照負利率貨幣發行B端信用是最優解:即“平均分期法”。
舉例講,企業支付了100萬代幣、10期,之后這100萬無論如何拆零流轉,收到這筆代幣的人每月都能得到所持金額1/10的還款。如果一個用戶手頭有7個企業的代幣,3期、5期、10期不等,則平均下來,這個用戶每月可以收回大約幾分之幾的債權。這樣,所有企業發行的幣都是“均等化劣幣”,收付雙方沒有過多需要選擇和協商的細節。
如果企業違約,會導致系統公開違約。這就使得所有債權人平等受償,小額債權人不會因為沒錢請律師、追查財產線索,從而喪失求償權。
此外,已經約定了利息的借貸也可以使用這個系統還款。在四部委發文中,鼓勵中小企業采用“信易貸”類的、不囿于貿易金融、寬松借款用途的信用貸,因此B端信用平臺與供應鏈金融并非同一范疇。融資擔保制度也是近年來再次復蘇的信用融資配套之一,國家成立了融資擔保基金用于信用貸款的增信;增信的本質是資金杠桿問題,今后會專題探討持牌與非持牌擔保業務對B端增信的意義和實施方法,并探討一類新型數字資產。
在這個系統中,博弈各方是沒有數據作假的動力,騙貸風險極低而且容易通過數據分析規避,申請征信許可應無障礙,具體專文探討。
基于“金錢債權自由流轉”進行商業信用資產的標準化
央行籌建上海票交所過程中,對票據資產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標準化”,即斬斷了票據追索權?!镀睋ā芬幎ǎ缙睋狡诎l生違約,可向包括出票人在內的任一前手行使追索權。然而,這使得每個過手該票據的銀行都要計提風險準備金,大大妨礙了票據的流動性??墒菙財嗔?ldquo;倍兒有氣質”的特色追索權,票據還是票據嗎?這更接近普通的金錢債權轉讓。而金錢債權轉讓也有一個特色,就是民法與合同法規定,如果合同中存在禁止轉讓的條款,債權是不可轉讓的,普通債權又沒有票據的“強制流動性”。2019年春節前《民法典草案》合同編對這個問題有了回應,最新第二次討論稿已經明確了金錢債權可自由轉讓,不可以約定禁止。
企業不能受讓金融資產,否則構成實質的企業間借貸,也有了突破的口子。如銀行在最初推動供應鏈1+N業務時,如存在若干級經銷商,層層向下擔保,就會產生企業間借貸問題,因此往往用個人帳戶替代對公帳戶規避。2018年底,四部委發文以“運動式”政策推行“企業融通”,以制造業園區為依托,鼓勵大企業股權投資小企業,以股權擔保形式為小企業融資,推動形成緊密式、類似日韓財團式的企業提攜組織。日韓經驗,除企業直接持股的緊密財團之外,還有圍繞金融機構形成的松散型財團。在構建B端信用流轉的框架中,推測網絡平臺、股權眾籌/會員制形成的多企業持股的商業信用發行主體、主體是這類松散型財團連接的有效節點,企業信用、資源、資金的共享。
這些政策變化的大背景是法幣改“放水”為滴灌、貨幣向信用端投放,促進企業間基于實體經濟關系的“融通”成為有效途徑。
法律與當局政策都在不斷調整,即將定型的“金錢債權自由轉讓規則”保證商業信用流轉暢通無阻。
最后,最“徹底”的信息中介需要企業自行提供“儲備”,支持幣的信用。透明可審計的儲備資產,很容易與加密數字貨幣資產聯系起來。因此,終極的免監管點對點信用兌換平臺,可望是智能合約支持的、數字資產擔保、沒有保證金挪用可能的點對點平臺。很明顯,這里的擔保資產是投資或擔保基金發行的,替代現有融資擔保公司(10-15倍杠桿)模式,以邊際價格與實際業務之間的差距為浮動杠桿的資產。這類資產是否認定為證券,是否允許發行,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明朗。
雖然區塊鏈是有爭議的領域,但是仍值得指出,如企業采用智能合約形式提供自主擔保,平臺方就完全脫離的“信用中介”嫌疑,符合基金透明化管理的要求。鑒于加密數字貨幣有一定的超前性,處于備案摸底期,將跟隨行業發展專文探討。
中介平臺的資產增值
一、啟動資金:向發幣企業“眾籌”
信用流轉平臺是符合核心企業利益的,核心企業往往投入上千萬元建立此類平臺。企業自建平臺成本高、商業模式潛力不能充分發掘,只能對接銀行獲得低成本資金,因此只適用于有銀行授信的大型企業。
既有大企業背景,又著力網絡建設的,首推云信。隨著信譽與網絡的發展,運營公司估值不斷提升,股東準入已達500億體量。良莠不齊的中小企業不可能通過“云信模式”整合信用,只能通過平臺的“擔保信息背書”、增信、兌換系統支持,而平臺也獲得了服務費收入。平臺“股東準入”的流程可能分為資金型、擔保型等幾種,具體專文探討。
此外,面向中小企業的網絡中介平臺,由于資金成本高,應著力節省資金,側重網絡建設,聚沙成塔,為無銀行授信的“劣債”提供“花出去”而不是“融到資”的擔保兌換服務,并以此為目標設計系統,未來積累征信數據后再對接銀行獲取低成本資金。歸根到底,核心企業發起的信用流轉平臺的最終目的也是省資金,而不是賺保理息差,還是為了讓用戶“花的好”,“更易融”只是個幌子。因此,平臺與企業的目標是一致的,可展開股權合作。
向網絡發展有可持續性的好處。原P2P平臺的獲客沒有裂變能力,無法滾動增長,獲客成本為上升曲線,平臺最終將不堪重負,而商業信用流轉系統天然有強大的裂變能力,后期有爆發可能。借貸信息的聚合也可能有清理三角債的直接益處。
二、資本公募與市盈率
根本上,P2P中介無法從事借貸業務的原因,是沒有貨幣經營、循環創造的能力,必須以高息覆蓋成本,缺乏持續性。企業通常通過資本市場,以市盈率的方式放大資產。
此外,類似貨幣循環創造的能力也并非與民間平臺完全無緣。根據融資擔保公司四項配套制度,擔保業可達10-15倍杠桿。據研究,美國近年來通過貨幣發行的抵押物流轉實現了6倍杠桿,高流動性擔保性資產的空間是很大的。畢竟央行每年需要向社會投放基礎貨幣,中國的M0每五年增長一倍,企業信用有充足的空間對接金融體系獲得持續發展,增信可能是中介平臺股權資產公募化的支點。具體可能通過傳統眾籌、私募、上市等途徑實現,也可能開發區塊鏈上新型資產,今后專文探討。
總結
網貸平臺有良好的IT系統架構基礎、支付渠道,風控和增信經驗,可以聚沙成塔,居中開展中小企業信用兌換業務,成立以促進B端商業流轉為目的平臺型組織。
數據私密與共享的平衡是本文未涉及的問題之一,目前行業是通過為企業建設私有云的方式解決企業數據保密的問題。中介平臺需要處理好數據共享范圍的問題。此外,數據共享問題與稅務、跨境票據流轉也有聯系,細節專文探討。
綜上,本文是“B端信用流轉”的概述,更多干貨在后面。未來希望與從業人員展開框架與細節性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