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佛山公積金新規:夫妻最高貸100萬!超144㎡也可申請】今日(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根據通知所示,調整后我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額為50萬/人。
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
原我市貸款辦法中,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設定兩個檔次,分別是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兩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現增設一個檔次: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
二、調整對普通住宅不超過建筑面積144㎡的認定方式。
根據住房公積金制度現時僅限于幫助職工購買普通住宅的政策,以及國家和廣東省對普通住宅面積確定為144平方米以下的規定,原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對超過該面積的住宅不予發放貸款?,F調整為:建筑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內部分的房款計算可貸款額,超過的部分由購買人自行解決。
三、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
2010年國家為調控房地產市場,對“炒房”現象作了各種限制,其中住建部以建金[2010]179號規定,“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貸款"?,F對此項規定調整為: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