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在忙懷司法所調解室內,隨著各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名、捺手印、蓋章,一起因酒后意外死亡的糾紛得以妥善化解。
春節剛過完,馬某在外出務工前為了廣交朋友組織李某、李某某、王某、曾某、楊某、鐘某在一起聚眾喝酒,時間從中午一直持續到傍晚,酒飽飯足后散伙各自回家,因大量飲酒馬某在騎車回家途中翻車死亡。事故發生后,馬某父母認為當天與馬某一起喝酒的六名當事人應負一定責任,由此產生了糾紛并要求司法所幫助解決。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切實站在當事人的角度,尤其是從目前農村普遍存在喝酒后駕車、酒后鬧事的社會現象有所上升的趨勢出發,耐心、細致的向當事人分析事件產生的原因及給社會、家庭帶來的危害。闡明馬某在這次事件中組織聚眾喝酒且酒后駕車導致死亡,應負主要責任,其余六名當事人在明知馬某喝酒后駕車可能會發生危險,但沒有及時勸阻,導致馬某在回家途中發生事故死亡,李某等六名當事人也存在一定的過錯,再者從人道主義角度出發,李某等六名當事人也應該適當給予一定補償。經過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最終達成了以六名當事人共同補償馬某父母32000元的調解協議。
自此這次糾紛得以圓滿調處解決,當地老百姓都說大家要記住這次教訓,今后不要再聚眾亂喝酒,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要再酒后駕車了,如果亂來,是要付出代價的,不論是錢還是命。
來源:云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
作者:阿金明
原標題:酒后駕車身亡引糾紛人民調解最終化仇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