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佛山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 樓市迎來重大利好】4月10日,廣東省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稱,佛山市將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調至50萬元,并調整了對普通住宅不超過建筑面積144平方米的認定方式。業內專家認為,此次佛山對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具備較強的松綁效應,佛山也是今年二季度全國樓市購房政策率先松動的城市代表。
公積金最高貸50萬超144平方米住宅可貸款
4月10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的相關通知及解讀明確,佛山將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佛山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設定增設一個檔次: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年的最高可貸50萬元/人。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的最高可貸30萬元/人、累計繳存滿2年的最高可貸40萬元/人。
此次通知明確,佛山將調整對普通住宅不超過建筑面積144平方米的認定方式。之前,佛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對超過該面積的住宅不予發放貸款。現調整為:建筑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只核定144平方米以內部分的房款計算可貸款額,超過的部分由購買人自行解決。
此外,佛山還將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的認定。由原來“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職工發放貸款”,變為“職工只能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上述通知規定從2019年5月1日起實施。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稱,從1999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之時,就開展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至今已20個年頭。歷年以來,佛山市均根據“量入為出、量用為收”原則,以及房地產市場的變化、職工解決自住住房的需求等因素,逐步調整這項政策,使之在允許的條件下能更充分滿足職工購房之需。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2015年至今,佛山市房地產市場經歷了一個波幅較大的周期,又進入另一個特點不同的周期;一些當時制定的政策已經不適應現時的情況,繳存職工對此也時有反映,因此,對原《佛山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辦法》作出修訂。
調控松綁示范效應較強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告訴媒體記者,此次佛山對于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調整,具有很強的政策松綁示范效應。過去很多城市也有公積金調整政策,但主要是側重規范的內容。而佛山此次修改的條款,對于刺激購房需求有很直接的影響,是今年二季度全國市場中購房政策率先松動的城市代表。
嚴躍進表示,原有政策規定,對于非普通住房不享受公積金貸款政策,而現在政策規定,對于單套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物業,未超過部分即144平方米以內是可以享受公積金貸款政策的,多余部分依然不允許享受。類似政策利好部分大戶型物業的交易,尤其是對于部分合理的改善型購房需求來說,后續用公積金來進行住房條件改善的可能性增加。
此外,他還表示,原有政策規定,繳存年限超過2年的,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而現在政策則規定,若是繳存年限超過3年的,那么貸款最高額度可以為50萬元。這顯然利好部分積極繳納公積金的群體的購房,這會使得此類群體后續可貸規模增加,可以使購房者降低購房成本。
對于此次關于第三套住房購買的政策調整,嚴躍進認為,對于部分第三次購房的行為來說,如果此前一直是用商業銀行貸款的,或者說公積金貸款沒有用完兩次的額度,那么可以辦理貸款,這也利好此類群體通過公積金方式來改善住房條件。
他認為,總而言之,此次佛山公積金政策調整內容詳細,既體現了公積金貸款額度相對充足的基本面,也體現了佛山對于部分購房需求的關注。此類政策尤其利好部分多套購房或大戶型購房行為,相比全國其他城市單純利好剛需購房的行為,可以理解為佛山調整成了相對寬松的購房政策,這也值得全國其他城市學習。此次政策對于佛山本地的地產開發,以及粵港澳大灣區購房政策的重新調整等都有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