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積金政策問答|第六期--可提取公積金的情形及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詳解】財金網消息 期待的公積金政策問答第六期來啦
請注意查收!
今天小編帶大家了解一下
可提取公積金的情形
及購買商品房如何提取公積金
文章后面還附有上一期的精選留言解答哦~
哪些情形職工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
5.職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的;
6.離休、退休的;
7.大部分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職工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非本市戶籍的職工,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兩年的;
11.戶口遷出本市,并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2.出國、出境定居的;
13.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
14.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情形。
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的
條件有哪些?
1.購買商品房一年內申請提取一次(且僅一次)住房公積金,以購房發票上的日期計算為準;
2.所購住房位于提取人(或其配偶、未婚子女)的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
3.有購買住房總價30%(含)以上的自有資金作為購房首付款。
溫
馨
提
示
1.在外地購商品房的,如所購住房在提取人(或其配偶、未婚子女)的公積金繳存地或戶籍地,可以提取,否則不可以提取。
2.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在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前,再次購買商品房的,不得以購買商品房名義再次提取。
二、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提取人身份證;
2.提取人的公積金龍卡或銀行借記卡;
3.商品房買賣合同;
4.購房增值稅發票。
溫
馨
提
示
1. 提取人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
2. 提取人為直系親屬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
3. 所購住房不在嘉興市行政區域內的,還需提供戶口本或公積金繳存證明。
4.提取額超過一萬的,提供的銀行借記卡需為一類卡。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三、購買商品房時可提取
哪些人的公積金?多少金額?
(一)提取人員:
職工購買商品房提取公積金時,若已婚,可提取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的公積金;若未婚,可提取本人及父母的公積金。
(二)提取金額:
1.需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提取時公積金賬戶內需預留公積金貸款額十分之一或公積金月繳存額12倍兩者取大值,且公積金提取金額加貸款金額不超過房屋總價;
2.不需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房屋總價。
溫
馨
提
示
1.提取人因故確實不能親自到場辦理,可委托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代辦提取,并提供直系關系證明原件;
2. 提取資金只能轉入繳存職工本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