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積金單位不想繳就不繳?行政法規明文規定不允許!| 包頭這幾家醫院可以"掃碼就醫"啦!】財金網消息 公積金單位不想繳就不繳?
行政法規明文規定不允許!
最近關于“五險一金”的新聞真不少!
今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文件,將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五險一金”將成為”四險一金”。4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又發文,5月1日起將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五險一金受到職工廣泛關注。很多人都知道,“五險”是必須繳納的社會保險,“一金”是職工福利。
那么,若無特別約定,
單位是不是可以自行決定
是否繳納公積金了呢?
事實是:單位必須給員工繳公積金。
這是有法規文件明文規定的!
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應為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50號)規定
規定很明確,繳納住房公積金就是強制性的,無論你是國有還是事業單位還是私企,只要屬于以上強制范圍內的單位在職職工,應由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按照規定辦理繳存登記以及繳存公積金。
既然是職工的合法權益
那為什么很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
通常只交社保
不為職工繳住房公積金呢?
一些企業認為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都沒有對住房公積金做任何規定,只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要求單位繳納,而且《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行政法規,不像勞動法是法律法規,沒有那么嚴格,職工投訴也只能給住房公積金機構投訴,覺得力度不大。
再加上一些其他的錯誤理解,比如:“‘五險’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等等,久而久之,也就造成了誤解。
單位不給繳怎么辦?
單位未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與單位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以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
注意!是向公積金管理部門投訴舉報,而不是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十七、三十八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個人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并且在2018年10月1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網上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了企業給職工不繳、少繳、不按時繳公積金,將列入黑名單。
原文:
如果在住房公積金方面存在以下6種行為,情節嚴重或社會影響較大的,將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1、限制、阻撓、拒絕買受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情節嚴重且拒不整改的;
2、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行政處罰決定送達后仍不執行的;
3、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
4、違規提取或者協助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5、違規獲取或者協助違規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6、住房公積金貸款連續逾期6期以上,經催收仍不償還的。
每月公積金單位應繳存多少?
最低比例不能低于職工工資的5%,最高不超12%。區間內單位自主確定繳存比例。繳費是單位和個人是相等的,即單位繳存12%,個人也是繳存12%。
舉個例子
月工資為4000元,你的單位規定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各為12%,則你每個月繳存的公積金金額為:4000*12%(個人部分)+4000*12%(單位部分)=960元;如果你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為5%,則你每個月繳存的公積金金額為:4000*5%(個人部分)+4000*5%(單位)=400元。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就算是確有困難的單位
也只能是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
但是絕不是不繳。
大家一定要記住嘍!
(工人日報)
包頭這幾家醫院可以“掃碼看病”了
4月18日起,內蒙古北方醫院、包頭市第八醫院作為包頭市電子健康碼的試點醫院,開始試用電子健康碼來辦理掛號和就診。
電子健康碼是國家衛健委為我國城鄉居民設計的全國統一標準的就診服務卡,它以二維碼的形式呈現,關聯居民個人信息、身份證、社保卡等相關信息,一人擁有一個專屬二維碼,可以跨機構、跨區域、跨系統使用,是一張可以存儲于手機中或貼在病歷本上的二維碼,通過電子健康碼,即可在全市、全區乃至全國的醫療機構實現識別身份信息、掛號就診等功能。
目前,居民注冊申領到的電子健康碼是靜態二維碼,可以印刷或粘貼于醫保卡、就診卡、病歷本上,使用時掃碼進行身份驗證即可。
目前,內蒙古北方醫院和包頭市第八醫院開始電子健康碼試運行,下一步,我市將在全市推廣應用電子健康碼,全面推進電子健康碼支撐公共衛生服務、醫療服務、支付結算、家庭醫生簽約、分級診療、電子健康檔案共享等“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新模式。
如何辦理、使用電子健康碼?
一、線上辦理:關注“鹿城健康365”微信公眾號,通過實名注冊認證后,在“個人中心”申領電子健康碼。
二、窗口辦理:針對不方便使用微信的人群,持身份證在門診窗口申領電子健康碼。
三、就診使用:掛號、就診、交費時,出示電子健康碼即可完成身份驗證和信息獲取。
四、打印出的電子健康碼如果遺失,可以到醫院門診窗口補打印。
(包頭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