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權威專訪!馬鞍山不受國管公積金中心新政影響】財金網消息 4月15日起,國管公積金中心正式實施二套房“認房又認貸”的新政策,其于近日頒布的《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一步優化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
明確規定對二套房貸款實行“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調整為最低六成且最多貸60萬元,新政昨天起正式執行,以購房網簽日期為準。
馬鞍山不受國管公積金中心新政影響
國管公積金中心的政策調整主要針對其管轄的中央直屬機關單位而言,政策條例全國統一,具體實施細則則由各地落實制定。
馬鞍山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仍舊依照我市貸款政策執行,政策明確規定,凡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當前個人賬戶狀態正常,職工信用良好、收入穩定,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者,均滿足繳存職工申請貸款的條件。
細節要求
1、貸款額度: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公積金繳存額和時間來計算。在市區購房單方繳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30萬,夫妻雙方繳存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45萬??h區購房單方繳存最高貸款28萬,夫妻雙方繳存最高40萬。
2、貸款次數:公積金貸款次數最高為兩次。馬鞍山市不受理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次數認定以家庭為單位(含婚前和婚后貸款),借款人及配偶貸款次數合并計算。對夫妻婚姻存續期間合并計算有過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離異未滿1年的職工不予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
3、首付額度: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二手房根據房齡計算。
4、貸款利率:我市公積金貸款利率:5年以下2.75%;5年以上3.25%。
另外,使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應以按月沖還貸方式辦理,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直至結清。
使用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外的其他付款方式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自住住房的,參照本市住房公積金購房提取政策執行;符合本市其他提取情形的,參照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執行。
2019年我市最新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我市出臺了《關于2019年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馬金管<2019>9號)繳存比例調整情況: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按不超過本市上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要求確定為19087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不得高于我市規定最高繳存封頂額(最高繳存封頂額為繳存基數最高限額乘以我市規定的最高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下限為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等個人繳存者,最高月繳存額為4582元,最低月繳存額138元。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5%,上限12%。
2019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以單位人事部門認定的錄用時間為準)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本人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計算,轉正定級后,重新以核定發放的工資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