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泰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迎來三大調整】財金網消息 記者從泰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強化住房公積金風險管控,今年,我市對異地提取公積金政策、償還異地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政策和公積金提取代辦政策規范作了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一、在異地購房提取方面:
目前我市執行異地購房提取政策:職工在外地購買住房,未申請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在取得已備案網簽的購房合同、交款收據3年內,也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積金。
異地購房提取擬增加限制條件:購房人在非繳存地或非戶籍地購買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二、在償還異地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方面:
目前我市執行償還異地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政策:正常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滿一年以上、未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的職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本息。
償還異地住房貸款本息提取擬增加限制性條件:購房人償還非繳存地或非戶籍地住房貸款本息的,不得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三、在公積金提取業務代辦人范圍方面:
目前我市沒有關于公積金提取代辦人的明確規定,為了方便廣大繳存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同時防范騙提風險,擬明確公積金提取業務代辦人范圍:住房公積金提取應由本人辦理,確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到現場辦理的,可委托單位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人代辦,需提供單位介紹信、提取人和代辦人身份證、提取人銀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