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樅陽縣人民法院:出其不意過江拘傳 別無選擇當場給付】財金網消息 4月25日中午,樅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劉法官和其他幾名執行干警剛吃過午飯就驅車趕去了地處江心洲的縣內某鄉。他們放棄午休,希望能趁這個時間段找到被執行人徐某某。
徐某某系從事建筑的包工頭,多年來在某鄉及周邊承包建筑業務。2015年始,徐某某雇傭程某某做工。2016年12月6日上午,程某某站在腳手架上因木板斷裂摔下受傷,后被鑒定為十級傷殘。程某某為請求損害賠償將徐某某起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判決,而徐某某并未按照判決內容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程某某申請執行后,劉法官對徐某某的銀行存款、房產等進行了查詢,發現徐某某除老家自建住房外,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為了將案款盡早執行到位,劉法官到徐某某所承包的建筑工地進行了實地調查,并告知徐某某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一旦收到工程款必須立即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一個多月過去,劉法官再次聯系徐某某要求其將執行款交至法院,但徐某某卻遲遲未履行。25日中午,樅陽縣法院的執行干警不顧滂沱大雨果斷出擊,將因下大雨尚未出門的徐某某堵在了家門口。被拘傳至法院的徐某某當即聯系其家屬,不過一個小時便將6萬余元現金交至法院,該案就此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