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4月10日向被執行人發起第一波攻勢后,4月18日,石門縣法院執行局干警整裝再出發,向被執行人再掀執行“風暴”。
本次執行的重點對象鎖定長期通知不到、查無財產的被執行人。執行局干警全員出動,兵分四路,前往蒙泉鎮、皂市鎮、易家渡鎮、城區四個方向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
本次行動當天,共執結案件12件,執行到位金額達30余萬元。強制傳喚3名被執行人,該3名被執行人當天即按法院裁判全部履行到位。
對4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其中2人在送往拘留所途中,打電話要求他人把錢送到法院履行義務,另2人已提供擔保,并承諾月底還清所有欠款。
迫于執行的強大震懾力,已有2名被執行人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
針對長期躲避、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馮某,法院依法采取搜查手段,從其家中搜出現金1萬元,銀行卡、存折10余個,現法院正在核查上述銀行卡及存折內的金額。
通過本次行動,石門縣法院執行工作再掀高潮,執行效果顯著。在鄉鎮及城區進行執行工作時,當地居民均知曉這是縣法院在開展“春雷”行動,并為法院執行工作拍手點贊。
截至4月21日,石門縣法院今年已執結319件,執行到位標的3789.79萬元。
石門縣法院將會繼續向被執行人發動雷霆攻勢,堅持不懈、攻堅克難,努力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