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首要環節。應按照“應放盡放”原則, 繼續簡政放權, 精簡行政許可事項, 簡化審批程序, 破除各種不合理、不公平的市場準入門檻, 特別是要清理阻礙中小企業和民間投資的準入障礙, 使各領域市場準入不斷放寬, 各類市場主體都能依法進入, 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參與公平競爭, 營造公平包容的市場準入環境。在這方面, 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改革部署, 提出了明確要求。李克強總理在2018年全國“兩會”上強調, 要做到“六個一”, 即企業開辦時間再減少一半, 項目審批時間再砍掉一半, 政務服務一網辦通, 企業和群眾辦事力爭只進一扇門, 最多跑一次, 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一律取消。各地區各部門也相繼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如清理各種變相審批和隱性壁壘, 實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 壓縮企業開辦的環節和時間, 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 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 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 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等。如何使這些改革舉措落地生根, 是接下來需要解決好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