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發展離不開良好的政府服務, 需要在管理體制、人才開發、投資融資、財政稅收、用地用能、貿易便利、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經驗推廣等方面, 提供全方位的政府服務, 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力。要搭建科技創新的服務平臺和激勵機制, 抓緊布局國家重點實驗室、創新示范區基地、高新技術研發機構、科技創新企業、軍民融合項目、知識產權運用服務平臺和交易市場等, 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 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的理念, 注重對創新人才和研發人員的培養、評價、使用、流動和激勵, 充分發揮人才在基礎性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共性技術供給等方面的作用, 同時要注重發揮企業家的創新精神, 運用市場化方法激勵企業家創新創業;要主動為創新創業提供良好的政務服務, 解決初創企業、中小企業在政策法律、檢驗檢測、財務會計、管理咨詢等方面的共性需求, 為創新型中小加速成長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