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雖斐然,但特色農產品產業畢竟處于行業發展期,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如經營散、品牌亂、主體弱、規模小等。經營散,指的是特色農產品從生產、貯藏、加工、流通到消費的整個產業鏈的經營都是分散的,集中度不高,大的主體少。從農戶的分散種植,到農產品流通經紀人倒貨,以及眾多中小型企業參與的加工流通環節,都是分散型的。雖然很多特色農產品有行業協會,但是協會很多都是各干各的,沒有形成合力。品牌亂,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區域公用品牌管理比較亂,如鐵棍山藥為焦作溫縣產的懷山藥特有的區域公用品牌,但是在市場上買的一根鐵棍山藥,卻有可能是山東產的;另一種亂是企業的自有產品品牌比較亂,由于產業的主體多,有企業,有合作社,還有很多流通經紀人,于是每個主體都給特色農產品取一個品牌名字,而且各說各的品牌故事,造成一個區域的特色農產品有幾十個品牌,大多數品牌的年銷售額都很小,也就幾十萬或幾百萬元,這樣給消費者亂的感覺,無法辨別到底哪家的正宗,哪家是真的好。
主體弱,指的是從事特色農產品產業鏈各個環節的大多數主體處于弱勢地位,對市場不敏感,組織經營能力弱,導致效益不好,而且不穩定。特色農產品也是市場經濟,需要經營者有經營管理能力,既要懂得農業的規律,還必須懂得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去經營好一個產業。然而,很多的特色農產品經營主體由于外在或內在的原因,沒有把特色農產品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產品優勢,進一步轉化為品牌優勢。
規模小,一方面指的是很多特色農產品的整體規模偏小。例如,據調研,2013年,地理標志農產品每個品種的產值在2億~5億元,而地理標志農產品基本都是特色農產品中的佼佼者,屬于當地比較好的特色農產品,更多的沒有申請成地理標志的特色農產品產值就更低了。另一方面單個的主體規模小,特色農產品的標準化基地建設投資大、周期長、回報率低、現金流動性差,需要不停地投入,所以,大多數從事特色農產品的企業或者合作社自己建的基地規模都不大,基本按照“公司+農戶”的模式進行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