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啥是社區“大黨委”?
社區“大黨委”是研究、協調社區黨建和社區工作的區域化黨建組織,是區域化社區工作的領導核心。“大黨委”隸屬于街道黨工委,接受其黨建工作的領導;轄區內的每個黨組織都是社區“大黨委”的成員單位,社區“大黨委”對在轄區內的所有黨組織,在不改變其黨組織隸屬關系的基礎上實行雙重管理。
02
社區“大黨委”班子怎么配備?
社區“大黨委”書記由社區黨組織第一書記、書記或者上級黨員領導干部擔任。
委員采取“現有專職委員+兼職委員”模式配備,原則上9-11名,其中專職委員1-2名,一般由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是黨員的居委會主任擔任;兼職委員由社區范圍內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社區物業公司及小區業主委員會中的黨員、駐社區的黨代表等兼任,原則上配備7-9名,轄區單位多的可適當增加,轄區單位少的可適當減少,居民黨員也可以擔任兼職委員。
兼職委員含駐社區清真寺管委會、便民警務站、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負責人。兼職委員不改變黨組織隸屬關系,不占社區職數、編制。
03
如何進社區“大黨委”班子?
第一書記和社區黨委成員直接進入“大黨委”班子。兼職委員產生應遵循廣泛推薦、組織遴選(社區黨組織會議研究)、上級批復(街道黨工委審批,組織部備案)、組織聘用(社區黨組織下聘書)、社區公示五個程序。
04
社區“大黨委”如何成立?
由社區黨組織向街道黨工委打請示,請示內容應包括轄區區域范圍、轄區黨組織數量及名稱,擬任“大黨委”班子成員。
街道黨工委經研究后進行批復或下發成立社區“大黨委”的通知,但應向組織部門報備。
05
社區“大黨委”到底要干啥?
?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法律規定,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督促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各項措施落實。
?加強社區黨組織建設,統籌協調轄區黨組織資源,發展壯大黨員隊伍,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提升服務社區居民的能力。
?切實發揮在協調解決轄區重大問題,開展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工作的議事協調主導作用,全面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加強對基層各類組織的政治引領和對居民群眾的教育引導,堅決同削弱和反對黨的領導、干擾和破壞城市社會穩定的行為作斗爭。
06
社區“大黨委”如何工作?
決策議事機制:按照工作職責,圍繞區域內需要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堅持社區“大黨委”“四步”議事法(居民群眾建議、班子成員提議、大黨委會議決議、黨員群眾評議),實行大事共議、實事共辦、要事共決、急事共商的議事原則,每月至少召開1次工作會議或黨建聯席會議,因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共同研究確定工作要點、實施項目、推進措施等,共同協商解決社會性、群眾性、公益性事務,并督促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
雙向溝通機制:駐區單位黨組織要到社區“大黨委”報到,定期聯系溝通,每半年至少1次。社區黨組織要主動走訪聯系駐區單位黨組織,了解需求及意見建議。
雙向服務機制:社區黨組織要主動幫助駐區單位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為駐區單位提供區域性黨建和服務資源。駐區單位黨組織要主動參與、積極承接區域內公益項目、志愿服務,每年至少為社區辦一件實事好事。
共駐共建機制:整合轄區各類資源,推動人力、財力、物力向基層傾斜,實現組織聯建、黨員聯管、資源聯用、活動聯辦、服務聯做。
雙向考核激勵機制:兼職委員每年分別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社區“大黨委”述職,社區“大黨委”定期駐區單位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報告轄區單位黨組織共建工作開展情況;社區黨組組對履職不到位的駐區單位黨組織,按照管理權限由本級或報請上級黨組織、行業主管部門對未能較好履行共建責任的轄區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提醒談話,雙向壓實責任。
雙向評價機制:社區“大黨委”年終召開雙述雙評會議,為雙方履職踐諾打分。對駐區單位黨組織的評價結果由社區“大黨委”抄報其上級黨組織,對社區“大黨委”的評價結果作為街道黨工委考核社區的重要內容。
07
社區“大黨委”會議類型?
社區“大黨委”工作會議,一般只有社區“大黨委”班子成員參加,參會人數不少于三分之二方可召開。
社區“大黨委”聯席會議,社區黨委班子成員、各轄區單位負責人、社區包片民警、黨員群眾代表等可以列席參加,充分發表自己的建議,參會“大黨委”班子成員中半數以上同意方可形成“大黨委”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