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商業 滾動
基金 金融 股票
科技 行業 房產
銀行 公司 消費
保險 海外 觀察
財經 生活 期貨
證監會對廣發證券發出行政監管函,擬對其采取暫停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12個月的監管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10年至20年、公開譴責、限制時任相關高管人員領取報酬等監管措施。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