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日前就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向各銀保監局、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理財公司、人身險公司、建信養老金管理公司下發《關于規范和促進商業養老金融業務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一方面對銀行保險機構規范養老金融業務發展提出了諸多要求,另一方面鼓勵發展合規養老金融,鼓勵養老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的領域,為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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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保險機構應規范商業養老金融業務
《通知》對銀行保險機構規范養老金融業務提出了諸多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開展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應體現養老屬性,產品期限符合客戶長期養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點,并對資金領取設置相應的約束性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在產品合同中與客戶對特殊情形下的流動性安排作出明確約定,但不得以期限結構化設計等方式變相縮短業務存續期限。
此外,《通知》還指出,銀行保險機構應當落實客戶適當性管理要求,充分了解客戶年齡、退休計劃、財務狀況、風險偏好等信息,合理評估客戶養老需求、風險承受能力等,向其推介銷售適當的養老金融產品。銀行保險機構對名稱中帶有"養老"但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金融產品進行更名或清理,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監管部門報送整改情況。
監管多次表達了對養老金融嚴格規范的態度。在不久前國務院新聞辦召開的政策例行吹風會上,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負責人王宏鶴就表示,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個人養老金相關金融業務監管,嚴厲打擊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國家惠民政策落到實處,逐步構建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體系,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鼓勵合規發展商業養老金融 鼓勵支持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
《通知》多次提到,支持和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發展商業養老儲蓄、商業養老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商業養老金等養老金融業務,向客戶提供養老財務規劃、資金管理、風險保障等服務,逐步形成多元主體參與、多類產品供給、滿足多樣化需求的發展格局。
具體來看,《通知》指出,支持和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向客戶提供長期直至終身的養老金領取服務,探索將商業養老金融產品與養老、健康、長期照護等服務相銜接,豐富養老金領取形式;銀行保險機構應當立足實際,將長期經營效果納入銷售、投資、管理人員考核評價體系,推動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通知》還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展開合作。優化商業養老金融產品設計、渠道推廣、市場營銷、投資管理、風險管控等。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合作費用水平原則上不高于本機構其他同類型業務。
養老金作為長期資金,是資本市場最重要的長期資金來源之一。《通知》一方面強調銀行保險機構應加強商業養老資金投資管理,有效管控商業養老金投資風險;一方面鼓勵積極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的領域,為資本市場和科技創新提供支持。
《通知》還指出,符合銀保監會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可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范圍,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未來還有更多制度細節有望出臺。王宏鶴在上述吹風會上還表示,銀保監會正在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明確資金賬戶規則和相關產品管理要求,確保推出更多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銀行保險產品,有效滿足消費者差異化養老需求。相關文件將適時征求社會各方面意見,并根據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整體安排,穩步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