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在廣西開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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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通過在廣西開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進一步提升農業保險保障水平,穩定農戶種蔗收益,服務保障國家食糖供應安全。
據了解,完全成本保險為保險金額覆蓋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農業生產總成本的農業保險,種植收入保險為保險金額體現農產品(行情5.93 +1.54%,診股)價格和產量、覆蓋農業種植收入的農業保險。
根據《通知》,實施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的地區以及有關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承保機構均應堅持自主自愿原則。
補貼方案方面,《通知》明確,完全成本保險或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障水平不高于糖料蔗種植收入的80%。農業生產總成本、單產和價格(地頭價)數據,以國家發展改革委最新發布的《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資料匯編》或相關部門認可的數據為準。補貼比例執行《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對于種植業保險保費補貼比例的有關規定。
保險方案方面,《通知》要求,完全成本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當地糖料蔗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種植收入保險的保險責任應涵蓋農產品價格、產量波動導致的收入損失。
同時,承保機構應當公平、合理擬訂保險條款和費率。保險條款應當通俗易懂、表述清晰,保單上應當載明保險標的位置和蔗農、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廣西財政、中央財政等各方承擔的保費比例及金額。保險費率應當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厘定,綜合費用率不高于20%。
此外,承保機構應當加強承保理賠管理,對適度規模經營農戶和小農戶都要做到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查勘定損工作標準,對定損辦法、理賠起點、定損流程、賠償處理等具體問題予以規范,切實維護投保蔗農合法權益。在蔗農同意的基礎上,原則上可以鄉鎮或村為單位抽樣確定損失率。補貼險種不得設置絕對免賠,科學合理設置相對免賠。
關鍵詞: 種蔗收益 三部門開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險 國家食糖供應安全 保險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