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車企涉嫌文案侵權事件登上熱搜,也讓知識產權保險再次引發業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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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顯示,我國最早的知識產權保單于2010年出現在廣東佛山。從2012年開始,在國家及各地方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的指導推動下,全國多個城市分批開展專利保險試點。2016年,試點產品和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2020年,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知識產權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項目運作模式新、參保企業多、保障額度高,引起市場廣泛關注。
根據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服務內容,我國通常將知識產權保險劃分為確權環節、運營環節、保護環節、其他環節4個環節并匹配相應的保險產品,其中保護環節的兩類產品發展時間較長。總體來看,我國知識產權保險以政策推動下的國內專利執行險(補償維權費用)為主,商業性、侵權型、覆蓋海外及其他知識產權類型的保險基本屬于示范性項目。
“目前國內涉及知識產權的保險產品還比較單一。”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CPCU(美國特許財產及責任險核保師協會)國際大使王民介紹,最主要的三種知識產權是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我國知識產權保險主要集中在專利保險領域,發展時間還比較短,屬于小眾產品,還需要相關法律的完善、政策的支持與市場的培育。
王民介紹,在美國市場有幾類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成熟保險產品。一是商業綜合責任保險,條款通常包括所謂“廣告侵害”。“廣告侵害”保障通常存在于對被保險人提出的侵犯版權以及商標和商業包裝(產品設計和包裝)侵權索賠方面。
二是媒體責任保險,媒體責任保險可能會將承保范圍擴大到其他責任保險多次排除在外的索賠,媒體責任保險是對第三方索賠提供保護的錯誤與疏忽保險(以下簡稱“E&O”)的一種特殊類型。根據被保險人的特定保單條款,這些保單涵蓋了因各種索賠而產生的責任,這些索賠可能包括誹謗、貶低(包括產品貶低)、侵犯版權、剽竊以及其他未經授權使用材料、名稱或商標的行為。媒體責任保險可以與E&O保險相結合,E&O保險保護公司免于因其為客戶工作中的專業疏忽而提出索賠。
三是網絡責任保險,主要針對非知識產權類型風險以避免與知識產權相關的訴訟,但它只能提供部分保障。雖然大多數與網絡保險相關的關注點集中在數據泄露和隱私問題上,但保險單通常提供媒體責任保障,類似于為知識產權相關風險提供保護的獨立媒體責任保險單。保險單可以保護因指控版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侵權索賠而產生的責任。
四是陳述與保證保險,產品旨在保護參與交易的各方,如合并、收購或合資企業,免受交易前未披露的事件或情況造成的損失。陳述與保證保險可防止預期知識產權資產交易的利益損失。
“美國保險市場沒有像對版權或商標等其他知識產權風險一樣對與專利相關的風險進行保險的產品,這主要是因為專利風險具有特殊性,難以承保與理賠,而且結案費用昂貴。”王民表示,一些冒險為專利相關風險投保的保險公司遭受了重大損失,最終退出了該細分市場。因此,大多數涉及其他知識產權風險(如版權或商標)的保單都會專門排除專利索賠。
但是,也有一些保險人愿考慮承保專利相關風險。王民介紹,某些專業保險公司提供不同種類的保險產品,可以幫助那些擁有專利或擔心來自其他專利所有人索賠的公司作為風險管理工具。除了專利保障,這些保單還涵蓋其他保單中涉及的其他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與其他保險范圍相比,獲得專利相關索賠保險涉及的承保過程更為復雜,但保險形式多樣。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力度正在不斷加強,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知識產權保險在國內的發展潛力巨大,目前很多地方已在開展各類‘知產’保險的產品創新與試點工作。”王民認為,在發展知識產權保險的過程中,國內需要借鑒國外成熟市場經驗,并結合國內法律與市場的特殊情況,建立并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保險生態體系,最終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有效的風險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