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比于當前火熱的新能源車,自動駕駛堪稱機動車技術革命的另一大風口,各地有關自動駕駛產業發展與規劃的“競速”也在進行中。
今年4月,《北京市智能網聯汽車政策先行區乘用車無人化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正式發布,在國內首開乘用車無人化運營試點。7月5日,《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出臺,將于8月1日起實施。這是國內首部關于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深圳此舉率先填補了智能網聯汽車法律的空白,有助于推進自動駕駛相關的全國性立法工作。
深圳率先對智能網聯汽車立法管理,走出了推動自動駕駛駛入“有人區”的第一步,解決各自動駕駛企業的上路權。可以預計的是,隨著規則的明晰,不同車企可以將不同類型的自動駕駛車輛駛入有關部門規定的區域、路段,從小范圍路測到逐步放開應用頻次,直至未來的商用,都有了合規發展路徑。
在《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中,劃分了智聯網聯汽車的三種類型——有條件自動駕駛、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前兩種規定在車輛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時,駕駛人按照程序規定必要時予以接管,而完全自動駕駛則是由自動駕駛系統完成所有道路環境下的動態駕駛任務,無需人工操作。對于不同類型車輛人工介入程度的界定,有助于自動駕駛過程中駕駛人與自動駕駛系統的管理責任劃分,也為更高技術層次的“無人駕駛”車輛上路提供了可行路徑。
對于公眾而言,面對自動駕駛最關心的議題就是,當車輛處于一個更加開放、不確定性因素增加、對技術后臺依賴性更大的環境當中,乘車人的安全保障如何實現?
深圳此次立法也回應了公眾的擔憂,一方面明確公安、交通、工信、市監等各部門對于自動駕駛的對口管理職責及權限,逐步厘清以往含糊的管理地帶;另一方面則統籌建設智能網聯汽車政府監管平臺,實現車路云一體化監管,推動公共管理的智能化、自動化,增強自動駕駛車輛的安全管理水平。
對于自動駕駛安全事故責任的認定,深圳規定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原則上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道路安全的責任指向由此明確。而在自動駕駛的另一安全維度——數據安全上,也要求相關企業切實承擔管理責任,避免用戶隱私及其他信息外泄。
在解決安全問題之外,作為自動駕駛落地的重要支撐,《條例》中多處提及車路協同基礎設施和相關技術,這還需要地方政企協同,推動相關基礎設施的共建。比如,騰訊發布了自動駕駛數字孿生仿真測試平臺 TAD Sim,能夠提升自動駕駛研發測試的安全性,并降低測試的時間和資金成本,同時與其他企業共同參與建設了深圳市的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范項目,構建網、車、路、云、端五大5G+工業互聯網應用場景。這不僅為自動駕駛商業化落地、孵化深圳當地自動駕駛產業鏈提供了條件,也能夠有效促進深圳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自動駕駛相關技術的發展,從而構成技術落地+商業轉化的發展閉環。
在全球搶占自動駕駛新賽道的大背景下,國內在自動駕駛領域的政策也在不斷推進。近幾年,國家層面連續發布10余項政策,從數字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智能網聯標準、道路測試等多角度推進自動駕駛的全方向發展。隨著深圳、北京等多地積極出臺相應管理法律法規或實施細則,中國自動駕駛正駛入下半場,加速智能化技術推進和產業落地。我們期待能早日嘗鮮正式上路的智能網聯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