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們既然都叫“貨幣”,那么我們還是應該先搞清楚貨幣的核心屬性。
貨幣似乎是一個非常熟悉但是又不那么確切的概念,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中的貨幣形態是不一樣的,從貝殼等實物貨幣,到金銀等貴金屬材料制成的金屬貨幣主要完成了貨幣形態標準化的演進,金屬貨幣再到紙幣則重點在于貨幣在存儲便利性方面的提升。而標準化、便利性的實現實則是在優化貨幣的兩個核心職能: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交易媒介)。
價值尺度,即把其他一切商品的價值用一定數量的貨幣表現出來,標明某個商品需要多少單位的貨幣來兌換,而貨幣形態的標準化也就是這個“單位”形成的過程,一兩銀子、10文錢、10元人民幣、10英鎊等等。
流通手段,則是指商品交易中,用貨幣來充當交易媒介,付出貨幣換取各種各樣商品的過程,那么在實體貨幣年代,存儲的便利性則是影響貨幣流通非常重要的因素。
盡管在不同經濟學派中,對于貨幣的本質定義不盡相同,對于貨幣職能的展開程度也不一樣,但對于貨幣的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核心職能定義是高度一致的。在西方貨幣銀行學定義中,稱貨幣就是貨幣行使的職能。所以,事實上我們常常從職能的履行反向去界定貨幣。
另外,在貨幣演進歷史中,政府強制規定紙鈔以及非稀有金屬(如銅、鎳等材質)的硬幣為法定貨幣之前,大多數流通的貨幣也具有一定的內在價值,例如金幣、銀兩,此種貨幣稱為商品貨幣。而法定貨幣不代表實質商品或貨物,發行者沒有將貨幣兌換為實物的義務,它是依靠國家權力強制流通的,也就是,法定貨幣的擁有者相信貨幣將來能維持購買力從而讓法幣得以行使貨幣職能,并且僅在一定的行政區域內有效行使。
中世紀將黃金存放在金匠處取得的贖回券的流通是紙幣的起源,歷史上也曾經有過私人鈔票得以流通的時期,然而在多數社會中,發行鈔票是政府的壟斷權力。19世紀開始,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實行金本位制,即國家承諾以黃金為錨來發行鈔票,即每單位的貨幣價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黃金,中央銀行需要準備大量的黃金存儲,國家之間的法幣匯率由它們各自的含金量之比決定。直到20世紀30年代全球經濟危機爆發,世界上所有國家都喪失了將本國發行的貨幣按照一定比例兌換為為黃金的能力,金本位崩潰,貨幣沒有了錨,至此,影響國家創造貨幣的限制因素不復存在了。也就是是當前紙幣本位的制度下,各國貨幣的流通純粹以國家和政府的信用為擔保。
基于對貨幣核心屬性和發展歷程的把握,可以這樣理解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
嚴謹一些說,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定義,廣義的電子貨幣是指通過硬件設備或者電腦網絡完成支付的儲存價值或預先支付機制,也就是依靠電子設備網絡實現儲存和支付功能的貨幣,那么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也包含在電子貨幣的范疇中。而我們現在經常提及的電子貨幣,實質上是狹義的電子貨幣,也就是國家銀行系統支持的法定貨幣的電子化形式,與我們所擁有的現鈔以及銀行存款具有同樣法律效力??梢岳斫馕覀兊男庞每āπ羁ㄒ约暗谌街Ц顿~戶余額上的數據就是我們所擁有的電子貨幣,我們通過轉移一部分自己賬戶內的電子貨幣到對方的賬戶來完成交易。可以說,電子貨幣具有完整的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職能,即可以衡量任何商品的價值、可以購買任何商品。
虛擬貨幣,可以理解為虛擬貨幣是互聯網游戲、互聯網社區發展的產物。最典型的就是游戲幣,當我們在一個游戲虛擬世界中,大喊說我現在是擁有1個億的大富翁啦!這“1個億”就是虛擬貨幣。另外,在不同的社區網站內,用于購買本網站服務的專屬貨幣也被稱為虛擬貨幣,比如騰訊公司的Q幣,可以用來購買QQ秀等服務。虛擬貨幣可以簡單理解為是一些虛擬世界中流通的貨幣。這些虛擬貨幣往往可以通過完成虛擬世界的任務,或者用現實的法幣購買獲得。虛擬貨幣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基本不具備任何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貨幣職能。游戲玩家之間產生的游戲幣和其他商品的兌換行為事實上仍是以法定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的物品交換,因為并不存在一個游戲幣究竟可以兌換多少大米、多少玩具車、多少演唱會門票等等的公允匯率。
數字貨幣的概念會復雜一些?,F階段我們說數字貨幣,一種等同于加密數字貨幣,早在上世紀80年代,已陸續有國外專家開始研究加密貨幣,他們稱之為電子現金系統。我們可以了解現金體系有兩大特點,一是匿名性,也就是說我用現金買商品時不需要向商家交代我是誰這個問題,二是現金交易雙方點對點直接交易不需要通過向第三方發出申請,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效率非常高。而電子現金系統就是要在互聯網電子通訊的環境下實現現金支付的特點,而密碼學以及分布式計算等技術的應用則是要實現電子現金支付網絡的必要手段。2008年化名中本聰的學者發表了一篇比特幣電子現金支付系統的論文,才真正從技術和運行規則設計層面,讓加密數字貨幣成為現實。近年來流行的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等都是基于類似的技術和運行規則。加密數字貨幣的核心特點在于,能夠實現類似現金的匿名的點對點支付(其匿名程度是無法達到現金的程度,并且事實上現金交易也并能不實現絕對的匿名),而其作為貨幣體系的一次重要突破的背后的意義在于,第一,它通過互聯網實現了全球范圍內點對點支付,極大的提高了貨幣在全球范圍內的流通效率。第二,它的發行和運行完全依靠計算機程序自動實現,且總量恒定,其信用支撐脫離現有的央行的中心化機制。一定程度上加密數字貨幣的興起與當前各國貨幣無錨濫發,一些人對主權貨幣失去信心有關。
而另一種我們說的數字貨幣則是基于現有銀行貨幣體系的法定數字貨幣,也就是現在法定電子貨幣的升級形態,引入計算機代碼運行等新技術,又保持對貨幣運行的適度掌控力。其核心特點在于,貨幣發行和運行的可編程性,能夠有效追蹤貨幣在交易過程中的流通軌跡。今年年初我國央行推進了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掛牌進程,法定數字貨幣的推行有可能帶來更高的交易效率和更低的交易成本,并且通過準確把握貨幣流向以優化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執行。
另外,近來,我國學術界對于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是否是貨幣有很大的爭議,我個人來看這樣的爭議沒有多大意義,首先,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一定不具備法幣職能,這是毋庸置疑的,中國監管層早在2013年就發布了《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事實上,之所以稱呼其為數字貨幣,核心在于其在一定范圍內形成了類似貨幣的流通、交易媒介的價值。現階段的比特幣,價格漲幅波動大,顯然不具備貨幣的價值尺度職能,而是資本屬性大于貨幣屬性,更適合比特幣的稱呼應該是數字資產。部分學者曾發表研判,表示加密數字資產有望成為全球通用的數字資產,部分替代黃金、白銀等傳統的貴金屬儲值資產。我個人非常期待在數字資產改變全球資產結構的進程中,中國能夠及早把握定價權,在未來數字資產格局中搶占先機。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