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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東陽光公告顯示, 公司第十一屆第二十七次董事會會議以現場結合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過了《公司2022年度報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公司2022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公司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獨立董事2022年度述職報告》,《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的預案》,《關于續聘廣東深天成律師事務所為本公司法律顧問的議案》,《關于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關于公司資金占用情況說明的議案》,《關于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議案》,《關于2023年度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關于2023年度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關于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議案》,《關于變更注冊資本并修訂<公司章程>議案》,《關于公司未來三年(2023-2025)股東回報規劃的議案》,《關于開展期貨套期保值的議案》,《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關于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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