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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王寅浩)5月8日,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兩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意見》明確,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
《意見》提出,要規范簽訂交易合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制定房屋買賣合同、租賃合同、經紀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合同示范文本,方便交易當事人使用。房地產經紀機構促成房屋交易,應當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同時,《意見》強調,要提升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健全房屋交易管理服務平臺。將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納入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的重要內容,曝光典型案例。對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存在收費不規范、侵犯客戶個人信息合法權益等情形的,行業組織給予自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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