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審理此類出租房火災案件時通常依據消防部門的《火災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起火原因無法查明的,應當認定租客沒有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并對火災給其他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另外相關法律規定,房屋出租期間發生火災等突發事故時,一般情況下應由租客承擔全部責任,租客是房屋主要使用者,應該安全使用房屋,避免火災發生。
但作為出租人,應當明確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屬設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隱患,有義務進行完善和維修,盡物權人職責,如果出租人沒有盡到安全修繕的義務,因輸電線路老化而引起火災,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
關鍵詞: 租房如果發生了火災怎么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