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工帶薪休假規定的年假期限是多久
1、法律上規定的職工的年休假跟工作年限是有關系的,比如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10年,年休假15天,工齡在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年休假是10天,如果工齡超過20年,年休假是15天,年休假是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的;
2、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二、帶薪休假的假期是怎么規定的
1、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2、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雖然職工可以享受到年休假,但如果因為事假累計請假在20天以上,而且用人單位沒有扣工資,或者累計請病假達到一定時間的,也不再享受年休假。除了年休假,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職工享受到的也是帶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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