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誰承擔
1、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
二、患職業病職工應注意什么
1、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其所在單位須為其建立健康擋案;變動工作單位時,須經當地職業病防治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其檢查材料裝入健康檔案。
2、患有職業病的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其職業病待遇應由原單位負責或兩個單位協商處理,雙方商妥后方可辦理調轉手續,并將其健康檔案、職業病診斷證明及職業病處理情況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單位。調出、調入單位都應將情況報各所在地的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機構備案。
3、 職工到新單位后,新發現的職業病不論與現工作有無關系,其職業病待遇由新單位負責。
勞動合同制工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后,在失業期間新發現的職業病與上一個勞動合同期有關的,其職業病待遇由原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負責;如原單位與其他單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單位負責;如原單位已撤銷的,由原單位的上級主管機關負責。
關鍵詞: 職業健康檢查由什么機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