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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4月4日電,科技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科技倫理審查辦法(試行)》,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從事生命科學、醫學、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動的單位,研究內容涉及科技倫理敏感領域的,應設立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涉及數據和算法的科技活動,數據處理方案符合國家有關數據安全的規定,數據安全風險監測及應急處理方案得當;算法和系統研發符合公平、公正、透明、可靠、可控等原則。需要開展專家復核的科技活動清單包括:侵入式腦機接口用于神經、精神類疾病治療的臨床研究,對人類主觀行為、心理情緒和生命健康等具有較強影響的人機融合系統的研發,具有輿論社會動員能力和社會意識引導能力的算法模型、應用程序及系統的研發,面向存在安全、人身健康風險等場景的具有高度自主能力的自動化決策系統的研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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