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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報客戶端訊 (通訊員鐘杰、李永波)“武昌區行政審批局這個退費探索真正做到了企有所呼、我必有應,為我們節省了施工成本!”日前,武漢市第三醫院首義院區新建燒傷門診樓項目負責人,順利領到退費后感慨到。
武漢市第三醫院首義院區新建燒傷門診樓項目,雨水管道因接駁至市政雨水管網需占用挖掘市政道路,依法繳納城市道路占用費和道路挖掘修復費后,武昌區行政審批局向申請人核發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許可證》。
出于某些原因,施工設計方案進行了優化調整,原設計點位無需實施挖掘。“項目已繳納的1.1萬元占用費和修復費怎么辦?”帶著疑問,項目負責人再次來到武昌區行政審批局尋求幫助。
武昌區行政審批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申請人繳納的城市道路占用費和道路挖掘修復費直接入賬國庫專項資金賬戶,退還這些費用應采取怎樣的流程、提交哪些申請資料并沒有明確規定、也沒有經驗可循?!叭缒芡速M成功,在全市尚屬首例?!?/p>
了解情況后,武昌區行政審批局高度重視,本著“企有所呼、我必有應”的宗旨,開展專題研究討論。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員聯系施工單位到原申請點位進行實地勘查,核查路面并未開挖的情況是否屬實;另一方面積極聯系財政部門,向其告知企業需求和調查情況,爭取主管部門理解和支持。經過多次協調,該項資金終于按原路徑成功退還至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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