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的名字前后順序有什么區別
![]()
1、持有權不同:排在前面的是持主產權證的人,排在后面持共有權證。
2、按份共有不同:區分比例,例如甲持有該房產60%共有權,乙持有另外40%共有權。
只要是共有房產,那么任何單方是不能單獨處置該房產的,所以從規定來看,房產證名字前后有區別。如果是共同共有,不論何種關系,房產證名字先后不影響產權歸屬,所謂戶主和共有人權利不平等之說無任何根據。對房產比例另有約定的除外。非夫妻關系從共同共有產權變更為比例形式,除變更為各自比例50%以外的情況均需繳納稅收。因為共同共有在一定意義上等同各擁有50%,這種情況只需申請做變更登記。如雙方比例變更為不均等狀態,視為一方將自己所擁有比例的一部分或所有轉讓給另一個(幾個)共有人,需申報納稅。如果雙方為夫妻關系則均視為產權變更,無需納稅。
房產證兩個人名字順序怎么排
1、房產證兩個人名字順序,誰先誰后沒有影響,通常男方前,女方后,房產證雙方是各50%房屋產權。
2、如果產權人為兩人,會有一個房產證和一個共有權證,是一個人一本的。正本上面的是產權人,副本上面的是共有人,其實兩個人擁有同樣的權利。因為產權就是屬于這兩個人的,具體份額如果有附加要求房產證上會另外注明的。
3、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